古代皇朝
政府按规定
给予各级
官吏的
报酬。
主要形式有
土地、实物、
钱币等。
中国古代
俸禄制度的
发展可分为
三个时期。商周时期因
官职同
爵位相
一致,并且世代相袭,俸禄
实际上是
封地内的
经济收入(不
包括上缴给政府的
部分)。即俸禄
表现为土地形式,封地的大小是各级官吏的俸禄
标准。
春秋末期至唐初主要以实物作为官吏的俸禄。
平时,
因为大家习惯于将“俸”和“禄”连用,
所以,
很多人会误
以为“俸”和“禄”是一回事,没
什么区别。这
其实是
一种误解,在古代,“俸”和“禄”差别
相当大。
在《
论语别裁》里,南怀瑾曾探讨过二者的
不同,他说:“‘俸’
等于现在的月薪,‘禄’有
食物配给。禄位是永
远的,所以
过去重在禄。”
如果再细分,“俸”指钱币,又称俸银或俸钱;“禄”指谷物,又称禄米,所以,史料常以俸银和禄米来
计算官吏的俸禄。
但
具体到
每个朝代,
官员的俸禄发放形式又
各有不同。据考证,
战国至秦朝,官吏的俸禄以禄为主,粟米充当了各级官员的“
工资”。至两汉,官员俸禄
开始正规化,官吏职位的
高低和俸禄的级别以“石”
表示,俸禄以斛为计量
单位(每斛约折合130斤),按月发给粟米。共有16等,万石官月俸350斛,百石官
只有16斛。县令为千石至六百石官,每月90—70斛。这
一时期,官员的俸禄由俸钱和禄米
构成,二者各占
一半的比例。魏晋时实行九品中正制,俸禄的形式也一改从前钱谷各半的形式为帛、粟、钱各占
三分之一。
所谓的“帛”
就是丝织品的总称。隋代官俸又
恢复了两汉时期以粟米计算俸禄的
方式。唐朝的俸禄形式则变得
灵活,俸禄里除了
传统的俸银、禄米外,还加
上了田。除
正常的俸禄外,官员还可
领取薪炭、
绸缎、
纸笔及雇用
人员的俸料银。
从唐朝中期开始直至明清,官员的俸禄构成以
货币形式为主。唐开元年间,开始
尝试将
各种粮钱合为
一起,以月俸为名,随月发放,月俸已是
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工资制了。此后,“俸”钱渐渐占了主导
地位,“禄”米慢慢退
出了历史舞台,直至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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